为解决我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问题,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督促负有水资源污染防治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深入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2018年5月7日上午,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武安明、人民监督员办公室负责人郭瑞喜和民事行政检察部科员周小倩组成的调研工作组会同汾西县环保局和汾西县僧念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深入僧念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相关企业进行调研走访。
在本次调研走访过程中,汾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重点审查了海利选矿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规划意见书、消防设施、排污等相关方面的手续,并对该公司的生产车间进行了实地调研,提出了一些具有建设性的监督意见。并在调查的过程中一再强调一定要注意安全生产问题、处理好排污问题,保护好当地饮用水水资源安全。
下午3点,在僧念镇人民政府召开的僧念镇涉农资金监督检查及公益诉讼部署会上,调研工作组组长武安明同志围绕公益诉讼概念作了进一步的说明,对“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涉农资金监管平台管理和使用做了强调,表示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对民生领域涉农资金的监管力度,希望政府下乡工作人员和各地第一支书一定要做好自身廉洁工作,贯彻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使用好农村扶贫资金,把真正该花在老百姓身上的钱花在老百姓身上,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对资金使用做好申请报告批准的手续,坚守底线、不越红线。
县人大常委会贾文魁主任出席了此次会议,充分表达了对于汾西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涉农资金监督检查及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并强调大家一定要做好反思工作,是对百姓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提高百姓满意度,找见问题,找到病根来解决问题。贾主任还强调,要做好真抓实干工作,驻村干部扑下身子,找准问题真抓实干,真正为百姓办好事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