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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总结
时间:2016-01-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汾西县人民检察院

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省、市检察长工作会议、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办好三件大事,发展三大产业,推进五大战略,实现富民强县的总体目标,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大力推进法治汾西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推行“阳光检务”,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发挥职能建设平安汾西,服务改革维护安全稳定

坚决贯彻县委关于建设平安汾西、服务改革发展的重大部署,今年以来,我院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2人,提起公诉38人。

坚决打击非法采矿犯罪。把严厉打击非法采矿作为建设平安汾西、保障安全稳定的首要环节来抓,在检察环节对非法采矿犯罪做到快捕快诉,确保县委、县政府决策的落实。

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一是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涉嫌犯罪、社会危险性较小、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34人。二是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专人办理。积极参与校园周边、城乡接合部重点地区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三是引深开展“一村一警”活动,继续抽派25名干警开展“一村一警”包村联系走访,在包点扶贫村派驻了“第一书记”,尽力解决农村存在的问题,如解决土地纠纷、邻里矛盾调解等。四是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有效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

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新机制,继续实行首办信访责任制,信访案件均由检察长批办分流,分管检察长和主办科室包案落实,对重点案件进行教育疏导和相关善后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信访。一年来,接待群众信访34件次,检察长接待24人次,分流34件次,其中15件已有回复,其余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二、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受理侦查机关移送批捕案件1417人,依法批捕1112人,立案监督44人,受理公安移送起诉案件2933人,本院反贪部门移送25人,依法起诉2532人,对重大案件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推动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三、依法查办职务犯罪,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查办侵害民生的职务犯罪。立案查处农村基层干部涉农领域职务犯罪25人,其中 14人本院已移送审查起诉。另11 人市院改变管辖,由霍州市院审查起诉。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一是加强了重点工程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深入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对工程建设项目廉政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调研,适时开展了廉政警示教育。完成案例分析 4次,预防调研5次,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下发建议3份。二是依法受理行贿档案查询196次,被查询企业424个,被查询个人738人次。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证了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三是实行了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得到各级领导部门的高度重视。四是全面开展了“阳光百姓工程”活动,服务新农村建设与发展。

四、强化诉讼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侦查活动监督。一是侦查监督部门针对移送批捕案件存在的问题,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2份,收到回复2份。二是公诉部门针对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案件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退回补充侦查19次,不起诉11 人,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一是针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向公安机关制发《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7份,收到回复5份。二是针对行政执法机关存在的“以罚代刑、以钱代法”等突出问题,全面启动了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办案情况专项检查,促其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加强刑事审判和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一是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公诉部门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法院提出建议并监督纠正;积极推行量刑建议改革,依法提出量刑建议25份,最大限度减少主观随意裁量,促进了量刑公开公正。出庭公诉25次。二是加强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积极开展查办虚假诉讼和执行案件法律监督,对32件各类案件进行审查后,向法院下发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7件,尚未发现虚假诉讼案件。办理对生效裁判的法律监督1案,审查下发了不予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继续开展了督促履行职责工作,向烟草、质检等部门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 20份。

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一是加强刑罚执行监督。为适应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了派驻看守所检察室与看守所联网监控系统使用和管理办法。根据上级要求,院监所检察科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局。二是加强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监督。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多次深入监区巡查,先后向县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1份,监督纠正了县看守所在监管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了监管场所的安全和稳定。驻所检察室被高检院评定为“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驻监管场所二级规范化检察室”。三是认真履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向司法局发出社区矫正纠正违法通知书30份,全部跟踪监督纠正。

加强自身执法活动监督制约,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529日,检察长向县十五届五次会议作了检察工作报告,在休会期间,院党组分别走访各县、乡人大代表,虚心征求代表意见建议,报告获大会一致通过和高度认可;二是认真接受县人大常委会“三帐”监督。年初、年中、年末分别向县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建帐报告》、《查帐报告》和《交帐报告》。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反馈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三是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主动走访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委员,充分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他们的监督。四是完善人民监督员外部制约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五、深化司法改革,为维护司法公正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贯彻省、市检察院的部署,不断推进各项改革。深化检务公开,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推行“阳光检察”,深化检务公开。一是利用机关大型电子屏公开滚动播出案件办理情况。开通了案件办理情况查询电话,受理群众的查询。制作了“阳光检察”监督台和便民服务材料,便于群众监督。二是建立了检务流动宣传栏,定期在县城、乡镇(社区)等地展示,大力宣传检察机关的性质、职权和职能部门职责等内容。三是在“中国梦”内部微信交流平台开通周年之际,开通了“汾西检察”微信公众服务平台。架起与群众联系沟通的桥梁,深化了“阳光检务”活动的开展。四是充实汾西县检察院门户网站,突出检察宣传、职能介绍、便民服务等功能,宣传检察文化,密切检民关系,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一是推行“阳光案管”,网上案件信息公开,强化了一系列案管制度。规范化推进全国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系统。积极落实“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完善司法办案责任制度,主任检察官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二是配合上级检察院开展了涉案款物的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办案中存在的办案部门扣押、接受案款缺少相应法律文书、将案件扣押款交财物部门时手续不齐全等项问题进行了自查。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各业务部门协作配合,限时进行了规范、纠正。1118,省、市院涉案款物管理专项督导组来院检查后,对涉案款物管理工作表示满意并给予好评。三是法警部门协助自侦部门出警510人,参与处置突发事件1次,帮助扶贫村打击私挖滥采2次。

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强化监督管理干警。一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院党组集体与新录用公务员谈话并提出要求。全院以实际行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二是深入学习了“两办”通过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建立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工作台帐和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工作台账。

六、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大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一是引深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活动“回头看”工作,推动工作规范化管理。在去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全院开展了“回头看”工作,学习了中央、省、市、县有关精神,学习了翼城公安交警贺冰、王凤战、张鹏三名同志的先进事迹,确保活动不流于形式。二是配合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进行深入开展了司法领域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院党组按照要求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紧扣问题整治,从严督导检查,加强统筹协调。对查摆梳理出的12个突出问题,在整改落实阶段基本落实。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设立并加强了合规帐户、涉案物品专用保管场所管理。三是开展了以“八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具体内容包括发一封廉政信;签订一份承诺书;上一堂廉政课;开一次座谈会;做一个特色桌牌;看一次警示教育片;采编一组廉政视频;征集一组“创建廉洁家庭”征文等项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营造了拒腐防变的良好家庭氛围和社会环境。四是以党组成员讲专题党课的形式推进我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开展。就“三严三实”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三严三实”的具体要求,院党组成员分别辅导党课,解决了干警队伍中“不严不实”的问题,深化了“四风”整治工作。五是开展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增强全院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加强了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干警学习并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和省院“十个严禁”,观看警示教育片,以严格规范的制度管理约束干警的行为。继续实行了院党组成员和骨干检察人员轮流督查和值班制度。六是全院干警会上,检察长郑宏亮从五中全会的基本概况、重大意义、全会《公报》的“七个关键词”和“五大亮点”及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六大挑战”、八大机遇和五大发展理念等四个方面对干警进行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辅导。

强化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提升检察人员的职业化水平。一是加强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能和专项业务培训。先后选派10多名干警参加了对口业务和素能培训。各业务部门均参加了上级组织的对口业务视屏培训,不断推进检察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院一名干警被推荐为县“十佳青年”。二是加强了机要保密管理。严格实行了机要保密八项制度和密码传真机房规范化管理制度。机要保密人员系统学习有关规定,层层签订了保密工作责任书,保证了机要保密文件和信息的安全运行。全年传真收文2381108页,发文42108页,机要通道收文2572558页。新成立密码工作领导小组,经过精心筹备,重建了标准机要密码办公用房,准备迎接省、市密码工作领导组的复检考核验收。三是进一步加强了检察文化建设工作。全年编发《汾西检察情况反映》52期,编发《每月大事》12期,分别被市检察院采用15篇,《检察周刊》、《山西法制报》等媒体采用10余篇。档案管理有序,完成了各类文书档案资料55件,诉讼档案资料58卷,照片档案210张,统计档案3卷。通过档案部门广泛收集、筛选干警不同时期照片,编辑3部《检察干警工作足迹档案》和1部内设机构工作足迹档案全面完成。经广泛征求意见与建议,《汾西县检察志》历经四年,已通过县史志办审定交付印发。四是充分发挥干警的爱好与特长。在今年县首届“锦华名苑杯”全民健身乐7公里跑健走活动中,院5名干警进入男子甲组前100名,1 名进入前10名获三等奖,检察院集体荣获“鼎力支持奖”。在县直机关工委组织的“践行三严三实、建设美丽汾西”庆七一演讲比赛会上,院1名干警获“优秀奖”,院集体获“组织奖”。

大力加强检察基础建设。院办公及办案专业技术综合楼工程建设与装修中,同步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工作。信息化建设一期工程分综合布线系统、保安监控系统设备、机房及办案区装修等八部分,投资近300万元。

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成效,得到各级领导部门充分肯定,和省院、市院基层院建设联系人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同时,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和薄弱环节。一是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一些检察人员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规范意识没有真正牢固树立,执法办案方式与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还不相适应,不善于化解矛盾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三是一些检察人员司法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四是院班子不健全、内设机构负责人长期缺位,有待进一步提高干警职级待遇。对此,我们将在新的一年和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15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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