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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汾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03-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汾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32日在汾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汾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学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汾西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主要工作

一年来,检察院在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汾西发展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县委决策部署,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积极为1133”发展战略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坚持破网打伞,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工作前移、引导侦查、诉前主导、审前过滤。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的涉恶批捕案件6案11人,全部依法批准逮捕,并追捕漏犯2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4案11人,均已提起公诉。审判机关已判决4案11人,其中对量刑不当的2案提出了抗诉。联合县教育科技局等部门走进校园向教师学生普及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对近五年我院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了“回头看”,列出了重点监控人员名单,通过审查案件,向公安机关移交涉黑涉恶犯罪线索4条,向县委政法委移交“保护伞”线索1条,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份,进一步提升了打击合力。

坚持同频共振,主动“服务三大攻坚战”组织开展了国有文物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活动。组织各金融单位召开“防范金融风险、打击金融犯罪”联席会议,加强对非公企业法律保护,严格落实《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起诉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案件3件4人,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有效衔接,将2名因案致贫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范围,申请发放救助金2万元。助力脱贫攻坚,选派3名年轻干警驻村开展扶贫工作,协调落实养殖、种植、基建项目4个,到位资金12.5万元;解决了困难村民长期未能解决的土地纠纷问题,村民送来了感谢信。

  坚持矛盾化解,立足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参与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8件35人,其中检察长接待24件26人,立案复查申诉案件2件2人,其中1件改变原处理决定。持续推进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把释法说理贯彻于执法办案全过程,防止矛盾激化,减少社会对抗。深化司法便民利民举措,改造升级“12309”一站式检察服务中心,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求。

二、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社会稳定

聚力平安汾西建设,认真做好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各项工作,努力让社会更安定、百姓更安宁。

依法从严惩处刑事犯罪。 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452人,经依法审查,批准逮捕3350人。受理公安机关提请起诉案件5388人,经依法审查,起诉37件57人,审判部门对本院起诉案件全部作出了有罪判决。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依法加强民营企业保护。正确区分民营企业领域犯罪政策界限,慎重采取强制措施。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经营权益犯罪,起诉3案6人。院领导班子走访包联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司法需求,参加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出台《关于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若干意见》,最大限度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倾力呵护关注民生诉求。聚焦公众对食品药品、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安全求,持续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县域内某集中供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生活污水直排的行为、某居民聚集区内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的行为、某石料厂非法排放矸石的行为分别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检察建议。针对“美团外卖”存在的无证经营或证件过期所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全部监督整改。

创新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运用“社会参与”“全程观护”“体验式教育”三种理念,对涉案未成年人实施挽救、矫正、预防救助。在汾西一中设立检察官驻校工作室”,检察长担任该校法治副校长,组织普法宣传和考试,受益人数惠及全校学生。针对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举措

三、转变监督理念,提升监督质量

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和法律监督本质属性,切实把工作精力转到主责主业上来,努力实现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均衡发展。

刑事检察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件5人,监督撤案3件4人,追加逮捕2人、追加起诉5人。对不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批准逮捕1件1人,不起诉1件1人,对量刑不当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针对呈捕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问题,发出《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9份,通过对移送起诉案件的审查,提出量刑建议39份,被审判机关采纳35份,有效促进了审判机关裁量权的正确行使。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1人变更强制措施。针对监管部门监管活动违法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针对社区矫正部门对监外执行罪犯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发出《社区矫正违法通知书》60针对财产刑执行活动程序不规范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以上违法问题,全部跟踪监督纠正。

民事行政监督。受市检察院指派,对一起抗诉案件出席了再审法庭,使案件当庭得到改判。开展了查办虚假诉讼非诉执行和服务营商环境民事行政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向审判部门发出诉讼监督检察建议12份,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8份,办理督促履职案件1件,已全部得到回复。加强对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办理2件支持起诉案件,涉及单位全部予以采纳支持。

公益诉讼工作。县委、县政府全力支持我院公益诉讼工作,下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落实诉前程序,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件,全部监督整改,督促相关部门挽回国有财产损失7.9万元,环境保护领域督促责任部门恢复耕地9.8亩,治理垃圾80余吨,依法守护“舌尖安全”和“青山绿水”。

四、坚定改革信心,强化改革举措

我们坚定改革政治定力,继续实施改革“精装修”,巩固改革成果,确保成效不断显现,人民群众获得感持续提升。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行“捕诉一体化”机制,修订完善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和办案权力清单,制定案件分配、检察官联席会议等配套制度,推行员额检察官跨部门办案和轮流办案制度。健全办案活动监督机制,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并将评查结果纳入业绩考核评价。注重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效应,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并就讨论的案件充分发表了意见。院领导带头办理扫黑除恶、职务犯罪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疑难复杂案件成为常态。

完善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建立健全与县监察委员会衔接协调机制,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职能作用对部分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对证据收集、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提出检察意见。全市范围内率先联合县监察委员会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公益诉讼线索信息双向移送及办案衔接机制的意见》,实现跨部门联动。全年办理县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4案5人,全部依法提起公诉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部署开展法治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驻村干警广泛宣传扫黑除恶政策,引导形成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全年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20余场,为全社会了解检察职能、支持检察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主动接受监督, 提升检察公信力

对人民负责,为人民司法,受人民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是最好的名片,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零距离”。

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人事任免重点工作,将全年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内容及相关单位整改情况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及时向县人大报送了《年初建账报告》,自觉接受县人大考核评议和监督指导。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邀请人大代表来院视察检察工作,根据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以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为契机,邀请政协委员、群团机构负责人等社会各界人士来院视察检察工作,征求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受理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法律咨询,主动争取社会对检察工作的监督、配合和支持。

主动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实行“阳光检察”,充分运用“汾西检察”微信、微博、头条等新媒体和门户网站对全院检务工作进行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80余篇。实行“阳光案管”,在全国检察信息网公开法律文书27份,案件程序性信息135。充分运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办案数据和案件信息进行审核。主动接受律师监督,办理律师辩护与代理预约公诉案件14件

六、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

队伍建设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我院将队伍建设作为汾西检察“品牌”精心打造,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抓政治建检凝心聚力。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检察队伍对党绝对忠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规范组织生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开展了“强化责任、严守纪律、树好形象”专项治理活动、“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大提升”活动、队伍集中整肃专项活动和警示教育活动。通过采取中心组集中学、党课辅导学、党小组讨论学等方式提升党性修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抓人才兴检固本培元。加强班子建设,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下,我院20年来未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的问题得到了解决,2名80后年轻干警进入院领导班子。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参加公诉观摩庭、“刑辩对抗赛”等活动,1名干警获得市院“刑辩对抗赛”优秀辩手。加强业务培训,认真执行每周二常态化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先后选派26名干警参加上级院举办的对口业务培训和综合素能培训1名干警入选省院职务犯罪审查调查人才库。

抓从严治检正风肃纪。建立、健全干警廉政档案,持续整治“四风”,坚决守住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法律防线。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组织干警到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推行“双重约谈警示提醒”制度,加强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廉政风险防范建成廉洁从检文化教育长廊开展常态化廉政教育“道德讲堂”等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奋勇争先,锐意进取,各项检察工作进步明显,队伍建设工作的做法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连续两年获评“市级精神文明单位”,被市文明办授予“敬老助老模范单位”,2018年度考评检察业务工作名列全市第一,综合排名名列山区县第二,汾西检察形象显著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关心支持汾西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县委的要求、与人民的期待相比,自身工作中还存在诸多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前瞻性、精准度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力度与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队伍的整体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改革的迫切要求等。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19主要任务

2019年,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三届四次会议精神,坚决执行县委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总任务,对表对标全省一流,抓重点、补短板,真抓实干、砥砺奋进,为汾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坚持党建统领,积极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聚焦“六个破除”“六个着力”“六个坚持”主要任务,抓好十个关键环节,努力营造解放思想、创新作为的新风尚,夯实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思想和工作基础。按照检察工作“既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的要求,积极探索党建与检察工作融合的有效途径,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活动,提高全院干警司法为民的思想觉悟。

二是尽责担当促发展,不断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紧扣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认真落实委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护群众利益不受非法侵害,为全县实现脱贫摘帽保驾护航。自觉服从全面依法治国站位,抓紧抓好扫黑除恶破网打伞工作。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营商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是聚焦主业强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立足宪法定位,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使命积极适应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后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新变化新要求,依照规定履行有关案件刑事侦查权、公益诉讼诉前调查取证权、生效文书执行监督权、检察建议等工作职能,严格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充分发挥审前主导作用。坚持刑事、民事行政与公益诉讼并重,全面加强法律监督。

四是锲而不舍抓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推进检察改革创新,以“重自强”为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升全体检察人员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解决问题的能力,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框架意见,优化“捕诉一体化”运行机制,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细化职能配置,完善与县监察委员会的衔接协调机制。

五是接受监督更主动,全方位规范司法行为。更加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坚决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更加主动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来院视察工作,虚心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全社会的监督。加强企业、学校、社区、乡村的法治宣传,完善案件信息公开机制,促进司法办案更加规范、公正、高效。

从严治检不停步,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把政治建检放在首位,确保检察队伍对党绝对忠诚。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提升”活动,加强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力度,着力培养全科医生式的新时代检察官持续加大刀刃向内、正风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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