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概况 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工作报告
通知通告 更多
· 汾西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
· 汾西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
· 汾西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
· 汾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
· 汾西县人民检察院机关2021...
· 汾西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
· 汾西县人民检察院机关2022...
· 汾西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
便民服务
便民服务——办案流程
便民服务——表格下载
便民服务——联系我们
互动平台
互动平台——新浪微信
互动平台——腾讯微博
互动平台——微信二维码
互动平台——微博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媒体看检察
汾西县检察院会同县法院、县司法局联合会签《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意见》
时间:2022-11-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2日,汾西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汾西县人民法院、汾西县司法局共同会签《关于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共20条,分别从总体要求、突出前端化解、深化行政复议化解、强化诉讼化解 、加强行政检察化解、强化组织保障、注重源头预防等7个方面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进行规定,力争构建衔接顺畅、协调有序的行政争议跨部门协同化解机制,推动行政案件诉源治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推法治政府、法治汾西建设。




《意见》要求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中共汾西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中的职能作用,建立协调有序的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机制。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当事人意愿,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定纷止争功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功能,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断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意见》指出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分别设立行政争议化解转办窗口或安排专人,负责行政争议化解的引导、登记、流转等工作。
司法行政机关可根据化解行政争议需要,邀请人民检察院参与行政争议诉前化解。
人民检察院因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需要,可以商请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参与配合相关工作。
人民法院发现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案涉行政争议具有化解可能的,可商请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参加案涉行政争议化解,可视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参加化解。


《意见》强调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应建立健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常态沟通交流机制,推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三部门应联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体系建设,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法律监督衔接机制及与公共法律服务等领域的对接机制,不断拓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途径,协同开展疏导化解工作,促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诉讼前、诉讼中、诉讼后化解,不断推进法治汾西建设。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山西省汾西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AmazingCounter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