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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春节前廉政谈话暨警示教育
时间:2024-0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春节将至,为持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把纠治“四风”往深里抓实里抓,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汾西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4年春节节前廉政谈话暨警示教育会。

会议传达了省纪委《关于重申会风会纪“八严禁、八不准”的通知》,重温了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内容,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文件,集中观看了反腐倡廉电视专题片《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第三集《强化正风肃纪》。

会议就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要增强责任意识,压实“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其辖。全体干警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要求,严守纪律规矩,自觉抵制“四风”,做到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形成清廉过节的浓厚氛围。

二要坚守廉洁自律底线,筑牢“清廉”防线。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领会“八严禁、八不准”的内涵要求,带头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杜绝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酒驾醉驾、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既要管好自己,又要严格要求和教育家属,处处讲廉洁,力戒奢侈浪费,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文明的新春佳节。

三要从严落实制度,筑牢安全防线。值班人员要坚决杜绝松懈思想,严格遵守值班纪律,认真做好电话和来信来访的接收、接待和记录工作,遇到紧急状况和重大事件,第一时间请示报告,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各类文件资料,确保检察机关各种信息安全。严格落实公车管理规定,节日期间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确保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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