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工时制度、切实维护劳动者休息休假等劳动保障权益,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4月28日,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探索开展劳动者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防止“996”工作制侵害劳动者权益,汾西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燕燕带领第三检察部干警,联合汾西县劳动局监察大队,对汾西县新希望六和食品有限公司在员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权益保障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汾西新希望六和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2月,位于汾西县永安镇太阳山村,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系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分公司。现有在册员工882人,主营肉鸡养殖、饲料研发加工、肉鸡屠宰分割、熟食调理品深加工等四个板块。
此次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组以农民工、女职工、残疾人等特殊劳动群体权益保护为切入点,通过抽查打卡签到记录、与职工单独谈话、查阅员工花名册、员工工资发放记录等方式,围绕企业制定的工时、休息休假内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企业安排加班情况及是否依法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企业是否存在超时加班情况,是否存在侵害职工合法权益,支付劳动报酬情况是否存在恶意克扣、拖欠工资等严重侵害劳动者的行为进行了全面检查。共发现工资发放不及时违法行为1处,个别员工劳务协议未及时到劳动部门备案违法行为1处,劳动部门给予现场口头警告,企业表示对该违法行为立即整改,7日内将未备案的劳务协议送到劳动局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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