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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依法能动履职促进“三晋执行利剑”行动走深走实
时间:2022-06-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依法能动履职,就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把监督办案持续做深做实,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今年5月山西省委政法委、山西省高院统一安排部署“三晋执行利剑”集中攻坚行动开展以来,汾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主动出击,仅用10天,促使1名被执行人缴纳执行款3万余元,1件执行长达3年的执行案件得以圆满终结。  

  

康某是一名慢性肾病患者,常年靠透析维持生命,失去了劳动能力,家里除了有年过花甲的母亲以外,还有两个上大学的女儿,只能靠妻子常年在外打工赚钱养家。2018年2月,被申请人郭某以买车跑运输为由向康某借钱3万余元,说好半年就还,结果这一借就杳无音信,电话不接,短信不回。2019年7月,康某一纸诉状将郭某告上法庭,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被告郭某支付借款3万余元,但两天就必须一次透析的康某面对一纸判法真是欲哭无泪。

 

    

  

法庭经当事人申请将案件移送执行局,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等有效措施后,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限制高消费,案件终结本次执行。一晃3年过去了,今年5月8日,汾西县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在履职中发现该情况后,主动联系申请人康某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及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同时经院领导批示后,2次到被执行人所在村委了解家庭情况、居住情况、目前财产情况,3次走访被执行人郭某周边亲朋好友了解其现居住、职业等基本情况,同时打听到郭某现在的电话号码,并与郭某取得电话联系,向其讲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法律后果与社会后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在强大的舆论攻势和亲朋好友的劝解下,郭某于5月17日通过人民法院将借款3万余元一次支付给康某。案件得以圆满办结。

 

    

 

今年以来,汾西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本的司法理念,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措施,主动克服“等靠要”的思想,积极能动履职,截至目前共办理执行监督案件3件,督促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1件,执行完毕2件,促使被执行人缴纳执行款6万余元,确保“三晋执行利剑”执行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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