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仪式上,汾西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未成年人案件的检察官王毅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宣读了《督促监护令》,并结合案件,认真分析其存在的监护失职问题,向其说明不履行职责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和应负的法律责任。随后,其他与会人员也对家长的监管行为提出相应的纠正意见。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当场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监护失职的严重后果,今后一定严格遵守督促监护令的要求,加强对孩子的身心关注,配合检察机关的教育矫治工作,确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长。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汾西县人民检察院发出的首批督促监护令。下一步,汾西县人民检察院将通过定期家庭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对监护人履职情况进行跟踪,做好督促监护的“后半篇文章”,确保家庭监护不缺位,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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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监护令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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