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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县人民检察院 2019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0-08-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我院为行政单位,主要职能是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打击刑事犯罪,依法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设置情况:根据省院内设机构指导意见,我院设立 4 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保障部、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

  我院编制人数 31 人,其中行政编制 23 人,事业编制 8 人,实有在职人数 50 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 21 人,事业在职人数 29 人。

  第二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2019 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入总计 1007.47 万元、支出总计 1018.22 万元。与 2018 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 123.7 万元,增长 14%,原因是人员调标增资及国家赔偿费用增加,支出总计增加 117.51 万元,增长 13.0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标增资及办案增加费用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1007.4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995.49 万元,占比 98.81%;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比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比 0%;其他收入 11.98 万元,占比 1.1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1018.2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09.33 万元,占比 79.48%;项目支出 208.89 万元,占比 20.52%,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比 0%,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 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比 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995.49 万元、支出总计 1004.29 万元。与 2018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 152.95万元,增长 18.15%,增长原因是人员调标补发及人员增资增加,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 142.86 万元,增长 16.5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调标及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004.29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8.63%。与 2018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142.86 万元,增长 16.5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标增资及赔偿费用增加。其中,人员经费 614.28 万元,占比 61.17%,日常公用经费 390.01 万元,占比 38.8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004.29 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6 万元,占比 1.95%,公共安全(类)支出 981.261213.86 万元,占 97.7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2.54 万元,占 0.25%;卫生健康(类)支出 0.89 万元,占 0.0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所有支出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 19.6 万元,年初无预算,用于遗留案件付给当事人的的赔偿。较 2018 年决算 13 增加 15.45 万元,增长 372.29%,主要原因遗留案件付给当事的赔偿 2019 年支付。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743.6万元,支出决算98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1.96 %,用于我院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院内日常公用支出。较 2018 年决算增加 95.31 万元,增长 10.65%,主要原因全年办案数量增加,日常运行经费增加及人员增资、及调标。

  社会保障就就业支出 2.54 万元,用于院内人员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年初与公共安全支出一块预算。

  卫生健康支出 0.89 万元,用于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年初与公共安全支出一块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925.95 万元。

  人员经费 614.28 万元,主要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 594.68 万元。其中:基本工资 157.21 万元,津贴补贴 122.82 万元,奖金 22.55 万元,绩效工资 87.01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88.88 万元,职业年金缴费 12.66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3.77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28 万元,住房公积金 69.52 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9.6 万元,其中:生活补助 19.6 万元。

  公用经费390.01万元,主要包括1、商品和服务支出309.78 14 万元。其中:办公费 67.36 万元,印刷费 10.36 万元,水费 0.68 万元,电费 5.37 万元,邮电费 0.04 万元,取暖费 12.71 万元,差旅费 34.99 万元,维修(护)费 43.72 万元,培训费 1.57 万元,公务接待费 0.8 万元,被装购置费 2.33 万元,劳务费 58.03 万元,委托业务费 23.7 万元,工会经费 4.15 万元,福利费 6.34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05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15.57 万元。2、资本性支出 80.23 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 22.47 万元,专用设备购置 5.94 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48.8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3.02 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22.85 万元,完成预算的 88.55%,比上年增加 8.62 万元,增长 60.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比 0%,与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22.05 万元,占比 96.5%,比上年增加 9.81 万元,增长 80.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8 万元,占比 3.5%,比上年减少 1.2 万元,下降 59.98%。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2.0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8.18%,较上年支出增加 9.81 万元,增长 80.21%,原 15 因是 2019 年办案数量增加,公务用车下乡维修维护费增多。

  公务接待费 0.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1.2 万元,较上年减少 59.98%,原因是接待上级检查次数减少。

  2019 年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2019 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8 辆。

  2019 年公务接待 13 批次,70 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81.12 万元,比 2018 年增加 20.72 万元,增长 12.92%。主要原因是:2019 年办案数量增加,日常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9.8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9.8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8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4 辆、特 16 种专业技术用车 1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4 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单位下乡及办案,单价 50 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4(套),单价 100 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 年我院无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 年我院无绩效管理目标。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19 年我院无部门评价项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9 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17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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